单位简介
依据《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沈阳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〉的通知》(沈委发[2001]20号)文件中“组建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,为负责城市规划、土地、矿产资源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。不再保留市规划土地局。”的精神,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在(沈委发[2001]20号)文件印发当日组建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,并同时启用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公章。(沈委发[2001]20号)文件于2001年11月26日印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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