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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任免信息
沈规国土党组发[2 0 08]1 8号
关于季福全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局机关各处室、各区、县(市)(分)局、局属各单位:
经局党组研究决定:
季福全同志任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铁西分局副局长;
闫国生同志任新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,试用期一年;
夏立生同志任康平县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,试用期一年。
二00八年八月七日
经局党组研究决定:
马威同志任局副总工程师(正处级),免去局市政规划管理处处长职务;
毛兵同志任局建筑景观与环境管理处处长;
王翀鑫同志任沈河分局局长,免去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王冠木同志任局国土规划发展处副处长,免去局规划管理处副处长职务;
裴世函同志任局市政规划管理处副处长,免去细河分局副局长职务;
孙泉同志任局矿产管理处副处长,试用期一年;
年哲民同志任局办公室副主任,试用期一年;
刘亚军同志任局机关党委副书记(副处级),试用期一年;
陈维鹏同志任细河分局副局长,免去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招商部部长职务;
徐伟忠同志任东陵分局副局长,试用期一年;
刘革同志任和平分局副局长;
包家骥同志兼任市地理信息中心主任;
尹连生同志任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,试用期一年;
免去王绯同志局机关党委副书记职务,任调研员;
免去邢雅琴同志局监察处处长职务,任调研员;
免去蔡正海同志局园区处处长职务,任调研员;
免去陈德民同志沈河分局局长职务,任调研员;
免去马伟祥同志新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职务,任同级调研员。
经局党组研究决定:
马伟祥同志任新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调研员。
经局党组研究决定:
年哲民同志兼任市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。
经局党组研究决定:
李群同志任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建筑审批管理处副处长,试用期一年。
经局党组研究决定:
卫大同同志任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处处长;
潘洪嵩同志任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;
闵建伟同志任市土地整理中心主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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